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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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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开展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303
  • 发文字号:陕教职办〔2017〕25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06-29
  • 发布日期:2017-06-29 09:10:52
  • 类  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3981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工作,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时效性,有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技术平台
          在2016年试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职成司组织专家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平台”)功能进行了扩展优化。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为本次采集工作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种平台,供学校选用。根据以往经验,使用“网络版”平台可有效降低数据采集、传送过程的出错率和工作量。
          全国诊改专委会将组织2017年中职平台系统使用培训,具体安排待教育部职成司通知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网络版”和“标准版”平台可于2017年6月30日后,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专栏或职业教育诊改网“中职数据中心”下载。
          2. 本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所采集的数据上传到全国诊改专委会秘书处系统数据中心,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上传学校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咨询服务
          平台安装、数据采集和传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技术团队咨询。
          1. 技术咨询电话:021—31136180  14702103427;
          2. 技术服务QQ群:218553512
          3. 专家咨询邮箱:
          杨应崧  yingsongyang1@hotmail.com
          何锡涛  hexitao315@126.com
          陈燕群  chenyanqun5156@163.com(中职)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滚多海
          电 话:029—8866880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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