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4号)精神,全国共有43个县入围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名单,我省2016年推荐的宝鸡市凤翔县、咸阳市泾阳县、安康市汉阴县等3个县入围第四批示范县创建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深入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四批入围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创建入围的凤翔县、泾阳县、汉阴县人民政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支撑辐射能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拓展发展空间,形成城乡共同发展新格局。同时要借鉴前期创建示范县的经验,指导各县认真落实创建目标。各示范县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创建申报书的承诺,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再接再厉,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工作,积极创造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做好迎接国家2018年合格认定的准备工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要求,组织专家深入第四批入围示范县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
二、开展第五批国家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总体规划和部署,2017年全国拟最后评审60个县。我省计划再向全国推荐3—5个县。请各地做好规划、统筹布局、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抓住机遇,积极申报。凡申报的县(市、区),须认真填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申报书》(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并将创建申报书和自评报告报所在市(区)教育局。各市(区)教育局初评后,将推荐县(市、区)申报书、自评报告连同市(区)教育局初评意见(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一并于2017年10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同时指导有关县(市、区)按示范县工作要求开展创建工作。11月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创建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县(市、区)进行评估(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并研究确定我省向教育部推荐报送创建第五批国家示范县的备选单位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重要措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要求标准高。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已建有示范县的地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尤其是尚未建有示范县的地区要加强统筹,精心培育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创建,促进当地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
(二)进入第四批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的凤翔县、泾阳县、汉阴县要加强统筹领导,对照创建申报书目标任务,制订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性,合力推进,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三)为加强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将教育部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基本要求》(附件2)和《陕西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试行)》(附件3)一并印发你们,用于指导各有关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各市(区)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
联系人:李春娥
电 话:029—88668836
邮 箱:sxzcjc@163.com
附件:
1. 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申报书
2. 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要求(试行)
3. 陕西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
1. 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申报书
2. 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要求(试行)
3. 陕西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试行)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