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推荐学习读本目录的函〉》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推荐学习读本目录的函〉》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242
  • 发文字号:陕教政办〔2017〕6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05-25
  • 发布日期:2017-05-26 10:58:07
  • 类  别:政策法规
  • 浏览次数:6258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国普法办和教育部普法办组织编写审定了“七五”普法学习读本。现将《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推荐学习读本目录>的函》(教普法办函〔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自主选用。
          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地各校要按照中省要求,在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法律进学校”、法治教育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联系人:王洪飞         电话:029—8866880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推荐学习读本目录》的函
    (教普法办函〔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地方可将其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教育部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
          法治教育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在教育系统“七五” 普法期间,着力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广使用符合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精神和原则要求,研发、编写科学、内容权威的普法用书和教育资源是保障和基础。在实践中,各地也多次提出希望能够有高水平的普法读本供选用。近期,全国普法办组织专家编写、审定了全国“七五”普法学习读本,同时致函我办希望能够在教育领域推荐有关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
          考虑到实践要求和推进工作需要,我办启动了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学习读本的遴选工作。结合全国普法办的审定和推荐,我办组织审定了一批内容规范、质量较高、针对性强的普法学习读本(含资料),分别涵盖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宪法教育、教师和机关法治培训等方面需要,作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学习读本(目录附后)。此外,由教育部主管、外语研究与出版社主办出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2017年将正式创刊发行,作为第一本法治教育的专业期刊,也一并推荐给各地选用。各地可以结合普法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使用,可以在政府采购教育普法读本时予以优先选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作为中小学图书馆用书予以推荐。
          各地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大纲》要求,积极在地方课程中增加法治教育课时,将学生使用的法治教育读本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我办将购买相关普法学习读本,主要用于赠送西部地区学校。鼓励各地通过普法专项经费予以配比,扩大赠送的范围和受益群体。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