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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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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198
  • 发文字号:陕教明电〔2017〕3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7-05-08
  • 发布日期:2017-05-08 18:12:40
  • 类  别:
  • 浏览次数:2817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7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工作,根据省减灾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防灾减灾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防灾减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复杂多变的灾害形势,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为指导,以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为重要契机,成立组织,提前谋划,制定活动方案,突出中小学幼儿园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2017年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唤起全体师生及家长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各地要不断增强学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推进防灾减灾常态化工作体系的构建,切实减轻灾害风险,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二、创新形式,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与民政、国土、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地震、气象等政府部门,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结合本地区易发、多发灾害情况和学校特点,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场馆体验,发挥广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因地制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紧密结合,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防范,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开展校园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灾害风险图,加强校园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要密切与国土、地震等部门联系,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舍、围墙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灾害风险隐患,也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四、完善预案,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类救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燃气泄漏、火灾事故等突发灾害事件,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开展的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各类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促进师生增强抵御风险防范风险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技能。
          请各市(区)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和省属有关单位于5月19日(星期五)前将工作总结(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等)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强建旗            电话:029—88668896
          邮 箱:aqglc318@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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