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统计工作机制。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依托行业企业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专项统计工作,是了解掌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统计工作机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地方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对接,组织实施好所辖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条件,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扩大行业统计试点工作。行业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分别独立进行本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组织、汇总、审核工作,每个行业可自行择优遴选2-3个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全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信息采集点。
三、采取抽样统计方法。统计样本原则上不低于所辖区域或行业内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10%。企业类型应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
四、采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各填报单位要认真阅读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登录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企业要在报表中明确填写所在省份或行业名称。尚未获得代码(账号)的行业、企业,可在系统的注册功能里面直接注册,具体请上网查阅“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企业操作手册”。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请务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行业、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共同责任。各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行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逐级填报工作,不得估报数据。
六、做好职工教育培训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企业2016年度职工教育培训总结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同时推荐1-2个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典型单位经验材料(3500字以内),为撰写《中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年度发展报告》提供素材。
2016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委托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前报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sh_sqjy@163.com。
七、各地可以通过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教育厅文件”栏下载本通知及统计表。
八、联系方式
(一)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技术问题咨询
1.统计工作业务联系人:郭永进 13816016116
张志文 15333660789
2.网上填报技术联系人:郑焕新 18621008018
钟燕云 13402137341
3.网上填报技术咨询客服:(021)25653284-1204
(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李春娥 029-88668836
(三)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吴 焱 029-89055853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邮政编码:71011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