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深入学习领会新民促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出台的配套文件精神,更加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贯彻落实工作,推进我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省教育厅定于4月11日在西安外事学院召开全省新民促法及配套文件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会期1天。4月11日上午8:00—8:30报到。
二、会议地点
西安外事学院 (南区)雨花听(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三、参会人员
1. 各市(区)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有关科室负责人,每市(区)2人;
2. 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董(理)事长、院长、党委书记,每校3人;
3. 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董(理)事长,每校1人。
四、会议安排
上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王文源专题报告;
下午:分组讨论;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五、其他
1. 食宿、培训、交通等费用由参会单位自行负担。
2. 西安外事学院联系了中江酒店(西安市雁塔区唐兴路21号),距西安外事学院10分钟路程,需要住宿单位由参会人员自行到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
酒店联系电话:89587500;
西安外事学院联系人:夏春艳
联系电话:88751006 、18192191940。
请各单位将参会名单于4月7日(星期五)12:00前报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联系人:万 军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