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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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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075
  • 发文字号:陕教安办〔2017〕10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03-09
  • 发布日期:2017-03-10 16:09:49
  • 类  别:安全管理
  • 浏览次数:427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水平,提高学生安全素养,进一步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人数,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 年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常规安全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突出教育重点、突出放假前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针对安全事故规律特点,进一步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教育,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并因地因时制宜设计安排好相关安全活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教育部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要求,做到中小学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等专题活动。2017年3月27日是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级教育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安全教育日拓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教育部基础一司也将于3月27日18:00-18:30 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请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届时收看。
          二、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并积极采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广泛利用校外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随时随处可学安全知识。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扩大实验区覆盖范围,把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作为全面提升安全教育水平的创新抓手。要继续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增加竞赛参与人数。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探索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小学生、幼儿伤害事故、非正常死亡人数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探索建立安全教育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随机性、专题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推动建立安全教育教研机制,分析当地常见安全问题,精准确定教学内容,科学设置教学计划,加强对安全教育授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升教师的安全教育授课水平。建立典型引领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安全教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全面推广,提高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四、推动落实监护人安全责任
          进一步完善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密切家校联系,通过专题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并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认真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的提醒,继续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具体见附件)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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