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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省教育脱贫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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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调整完善省教育脱贫工作机制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058
  • 发文字号:陕教〔2017〕48号
  • 发布机构: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02-20
  • 发布日期:2017-02-27 12:03:39
  • 类  别:教育综合改革
  • 浏览次数:5917
    各市教育局、扶贫办,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扶贫办,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和《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陕教财〔2016〕29号),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和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决定,在省教育厅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完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教育脱贫办公室工作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教育脱贫办公室(简称省教育脱贫办公室)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全省教育扶贫脱贫政策,督促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省教育脱贫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建利 省教育厅厅长、省委高教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智军 省委高教工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高晶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纪民 省扶贫办副主任
          刘振涛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刘宝平 省教育厅总会计师
          常务副主任:刘宝平(兼)
          成员:省委高教工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基础教育三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教师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信息与学校保障工作处、高等教育处、高校学生工作处、审计处、机关党委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财务处和省委高教工委统战部承担,省扶贫办行业扶贫协调处负责业务衔接。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其中机关党委侧重负责“两联一包”工作。
          三、省教育脱贫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向省教育脱贫办公室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资料报表;省教育脱贫办公室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将每月和每季度情况汇总后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半年筹备召开一次省教育脱贫办公室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所负责全省相关方面工作的协调指导、典型经验培育和宣传等,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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