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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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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6-591
  • 发文字号:陕教财办〔2016〕43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6-12-15
  • 发布日期:2016-12-21 09:14:20
  • 类  别:财务管理
  • 浏览次数:247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决策。工程实施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工程项目规划,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把“全面改薄”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工程、民生工程和关键工程,统筹资源,密切配合,精心实施。根据国家通报,截至2016年10月底,我省“全面改薄”校舍建设竣工率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完成率分别占2014-2018年工程总规划的60.29%、65.33%,提前超额完成国家要求2016年底达到双50%的进度,分别排西部第4位、第3位。
          在“全面改薄”工作实施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思路新、工作实、业务强、成效好的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在各(区)市评选推荐基础上,经组织评审、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决定表彰西安市教育局等25个单位(名单见附件)为2016年度“全面改薄”工作先进集体。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在更高水平上争创新的辉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鼓足干劲,统揽全局、把握重点、保证质量、狠抓进度。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努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精准助力教育扶贫脱贫工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2016年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
    西安市教育局
    碑林区教育局
    未央区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
    眉县教育体育局
    咸阳市教育局
    武功县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
    印台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渭南市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大荔县教育局
    延安市教育局
    洛川县教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榆阳区教育局
    佳县教育局
    汉中市教育局
    西乡县教育体育局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岚皋县教育体育局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商洛市教育局
    商州区教育体育局
    神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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