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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优秀团队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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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召开全省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优秀团队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6-491
  • 发文字号:陕教师办〔2016〕52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6-10-26
  • 发布日期:2016-10-28 16:23:52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3594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推进校本研修工作,构建中小学校本研修发展长效机制。经省教育厅研究,定于12月中下旬在西安召开全省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优秀团队经验交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范围:“三级三类”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各级教科研部门和各中小学的教研组、年级组,各级课题组、学习联盟、学习共同体等。
          二、会议内容:组织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优秀团队经验交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
          三、参会人员:各市县师资培训科(处)长和教研室主任;各级各类校本研修工作优秀团队负责人;省地共建、校地共建校本研修实验县区负责人;部分省校本研修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
          四、有关要求
          (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的成功经验,形成报告,重点突出主要成绩、取得的亮点与特色、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总结材料字数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于11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报送至省中小学校本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
          (二)要充分认识校本研修团队建设的重要意义,把遴选和加强优秀团队建设作为进一步深化校本研修工作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总结,推荐遴选一批优秀团队和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教师专业成长资源库。
          (三)优秀团队遴选的具体要求以及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省校本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另文通知。
          韩润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29-88668691
          吴积军(省中小学校本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
          029-87335022  13720431368  sxsjkssfs@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91号(邮编:710003)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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