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加速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家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加强高校技术市场管理,保障高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指导、实施到位,省教育厅将举办“宣传国家优惠政策,指导高校技术合同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流会。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9:00。
二、地点
省教育厅(长安南路563号)机关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宣传、指导人员。
1.西安市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
2.省科技厅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
3.省教育厅科技处及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
(二)各有关高等学校人员。
1.财务处办理本校技术合同免税业务工作人员1人。
2.科研管理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人。
四、会议主题
技术合同概念、技术合同种类、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的具体流程、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后可以享受的国家免税优惠政策解读等,与会人员互动交流。
各高校请于11月2日(星期三)18:0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蒋红 张茹
电 话:029—8866866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