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3号)精神,加强我省中小学美育特别是戏剧教育工作,提升学校美育教学实施水平,在北京星光集团“美育星光”的支持下,省教育厅确定了11所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示范校(名单见附件1),试点实施“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2016年秋季学期和2017年春季学期将“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纳入11所示范学校的校本课程教学计划中,2016年9月1日开学后正式实施该课程。
二、教学计划
(一)实施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课程安排:每学期16次课,每周一次、每次一课时、每课时40分钟。第1-5课时,教授基本功训练;第6-16课时,教授半个剧目的排演。
(三)教学目标:通过16次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们的“观察力、注意力、想象力、感受力、思考力、适应力、表现力,以及真实感、形象感、幽默感、节奏感”得到提升,同时在期末能够完成教学剧目的演出。
(四)课程形式:
1.互联网+特色教育戏剧,线上线下相结合。
2.教参(教师用书)内容:基础部分+剧目。
三、师资培训
(一)专家团队:北京星光集团、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戏曲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北京儿童剧院、北京大学戏剧戏曲专家。
(二)培训时间:2016年9月—2017年1月。
1.委派专家到11所示范校实地对学校授课进行巡回指导。
2.互联网线上视频教程、授课教学课件、案例结合教学。
四、成立示范校戏剧社
(一)时间:2016年10月—11月。
(二)方式:由“美育星光”帮助11所示范学校组建校园戏剧社。
五、开展艺术汇演
(一)2017年1月在西安举办首届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艺术汇展;
(二)2017年8月在北京举办第二届美育星光艺术节暨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艺术汇演;
(三)2018年1月在西安举办第三届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艺术汇展;
(四)2018年8月在北京举办第四届美育星光艺术节暨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艺术汇演。
六、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市教育局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学校在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同时,开设特色教育戏剧课程,积极组建校园戏剧社。要将对中小学艺术教师特别是戏剧教师的业务培训纳入工作计划,有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通过实施“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推进我省学校美育工作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成长。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