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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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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6-317
  • 发文字号:陕教财办〔2016〕18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6-07-07
  • 发布日期:2016-07-08 09:24:15
  • 类  别:财务管理
  • 浏览次数:2781
    省属各有关高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7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24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安排近期对省教育厅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审核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汇审时间:定于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至22日(星期五)8:30至17:00
          集中汇审地点:西北大学宾馆3号楼满江红会议室(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二、参加人员
          省属各有关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含2015年划转省教育厅管理的中职学校),厅属事业单位编报人员1至2名。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须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文件包括:资产清查申报文件(套学校文头,抬头为 “陕西省教育厅”,内容为以下申报的材料清单)、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报表调整变化说明文件(如有调整)、审计报告;电子数据包括: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以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电子数据。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资产清查结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二)省教育厅将对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和各单位每月工作进展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时上报的进行点名批评。
          联系人:张 蕾     电 话:029—8866891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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