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16〕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大力度,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
“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也是有效解决“入园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规范〔2014〕12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需求,明确普惠性幼儿园总量、布局和扶持对象,进一步完善扶持办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奖补经费,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园园长教师、培训教师、减免租金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比重。
二、规范管理,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水平
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公示、认定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实效作为奖励和扶持依据,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普惠性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退出,并取消或收回补助资金。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监管机制,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培训教职工,不得挪作他用。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保教质量的动态监管和指导,努力提升普惠性幼儿园整体质量。
三、科学统计,及时报送普惠性幼儿园相关数据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分类统计经教育部门公示、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以及普惠性幼儿园和普惠性在园幼儿的覆盖率。请按照《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及《通知》要求,于8月25日前上报附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汇总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情况统计表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于小亮
电 话:029—8866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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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sxjytjjsc@163.com
附件:1. 关于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监测工作的通知.doc
2.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汇总表.doc
3.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情况统计表.doc
4.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 关于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监测工作的通知.doc
2.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汇总表.doc
3.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情况统计表.doc
4.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情况统计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