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魏立安等8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关于魏立安等8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6-253
  • 发文字号:陕教〔2016〕59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6-06-07
  • 发布日期:2016-06-07 14:53:41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2069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职称系列省级主管部门文件,经研究,同意陕西师范大学魏立安等85位同志分别取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出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魏立安等9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17号)、《关于朱正平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28号),魏立安等10位同志从2015年12月22日起具有出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和相应职称资格见附件1。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凡明锦等5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124号),宝鸡文理学院凡明锦、安康学院彭云武2位同志从2015年12月25日起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任职资格,西北大学陈浩伟、安康学院杨金宏、安康学院权群学(同级转评)3位同志从2015年12月25日起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三、新闻系列高级记者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肖东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15号),西北大学肖东同志从2015年12月17日起具有新闻系列高级记者任职资格。
          四、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钱海婷等11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120号),钱海婷等11位同志从2015年12月13日起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和相应职称资格见附件2。
          五、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关于201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陕社科〔2015〕71号),靳于谦等17位同志从2015年12月13日起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3。
          六、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王晓民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306号),陕西科技大学王晓民同志从2015年12月27日起具有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七、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杨兴涛等9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382号),杨兴涛等9位同志从2015年12月30日起具有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4。
          八、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曹荣莉等10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327号),曹荣莉等10位同志从2016年1月24日起具有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5。
          九、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胡瑞华等6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41号),延安大学胡瑞华、西安医学院何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甘秋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侯慧贤、西安理工大学冯春莲、商洛学院蒋贞慧6位同志从2015年12月14日起具有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张丽萍等13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62号),张丽萍等13位同志从2015年12月6日起具有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和相应职称资格见附件6。
          十一、群众文化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章长青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55号),安康学院章长青同志从2015年12月8日起具有群众文化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十二、文物博物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陈理娟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6〕247号),西北大学陈理娟同志从2015年12月27日起具有文物博物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附件:1.   具有出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2.   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3.   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4.   具有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5.   具有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6.   具有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6月7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