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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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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6-178
  • 发文字号:陕教师办〔2016〕14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6-04-27
  • 发布日期:2016-04-28 07:34:03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4019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校,厅属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下发《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8号,见附件),对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遴选、优中选优,推荐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选,结果经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上报教育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省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组委会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请各市、省管单位及高校按照条件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厅属相关单位有符合条件者也可自行推荐。
          二、申报材料
          (一)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加盖市级教育部门或单位公章。
          (二)《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双面打印)。
          (三)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五)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参见附件3,以Excel形式表格电子版报送)。        
          (六)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另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以上所列材料前四项以纸质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时对后三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xsfc@126.com邮箱。
          三、申报时间
          所有纸质或电子版材料收报时间截至2016年5月15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如果采用邮寄方式,请充分考虑在途时间。
          联 系 人:王小峰           电 话:029—88668690
          电子邮箱:sxsfc@126.com    邮 编:710061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附件:1.《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   《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
    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将联合我部,在第32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推选流程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此次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经汇总分析后,确定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2.中央媒体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公众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报纸进行投票。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博、微信以及校园网、校报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各界参与投票。
          3.中央媒体、专家学者、历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代表等组成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四、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和高校长期聘任的外籍教师,重点是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要主动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宋长远
          联系电话:(010)66097046、66097842(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师工作司(邮编:100816)
          电子邮箱:shide@moe.edu.cn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组委会
          (代 章)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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