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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总结视导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三办〔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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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30 15:00:47   本站原创   人气:4539
来源:基础教育三处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示范幼儿园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三〔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指导意见》(陕教基三〔201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对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目的
          通过视导,建立结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有效指导、督促检查结对幼儿园开展帮扶工作,切实帮助薄弱幼儿园树立学前教育先进理念,增强依法依规办园意识,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强化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带动提升薄弱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省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视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波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柳 铭 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处长助理
          王越群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
          副院长兼教育科学研究部主任、教授
           员:于小亮 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干部
          李 鹏 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干部
          宋 静 西安文理学院师范学院副教授
          韩奋发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副主编、副编审
          牛文明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部  副主任、 副教授
          高 媛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杨 帆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部分师范院校、教科研院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
          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部,由王越群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三、视导时间
          每年定期开展视导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视导对象
          《通知》公布的112个结对幼儿园和相关市、县(区)教育局。
          五、视导内容
          (一)省级示范园帮扶情况。主要包括对被扶幼儿园的帮扶目标、任务及帮扶指导的情况。
          (二)被帮扶园学习借鉴提升情况。主要包括办园思想、师资队伍建设、园务管理、环境创设、制度建设和保教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提升情况。
          (三)各市、县(区)教育局推动工作情况。其中,各市教育局以督查指导、考核评估、推广典型等方面的情况为主。各县教育局以搭建平台、资源配置、组织协调、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为主。
          六、视导方式
          视导采取各市(区)、县教育局和结对幼儿园全面自查与省级抽查视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各市、县(区)教育局,帮扶园和被帮扶园要严格按照《通知》和《指导意见》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工作。
          (二)抽查视导阶段。全省共抽取38个结对幼儿园进行重点视导,其中西安11个,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各3个,铜川1个,延安4个,杨凌2个,榆林2个(具体视导安排另行通知)。
          (三)视导方式。成立省级视导小组,每组由1名领队和5名专家组成,视导时间为每园半天。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近3年来帮扶工作档案资料、实地察看、观课听课、咨询交流等方式进行视导,召开座谈会(每市集中召开1个座谈汇报会)。以市为单位形成省级视导报告,反馈至各市(区)教育局。同时,根据视导结果,每年评选出推进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先进教育局、先进幼儿园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并选取优秀结对幼儿园的经验材料、优秀论文、典型案例等印刷成册,推广使用。
          七、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幼儿园要加强对视导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分别撰写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困难、解决办法,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以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视导工作办公室。
          (二)各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就近选取,便于视导的原则,确定省级视导结对幼儿园名单、市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11月3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视导工作办公室。
          (三)视导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工作纪律。
          联系人:高 媛  13402968989
          于小亮  029—88668660
          邮 箱:xashkx@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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