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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办〔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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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5-12 09:01:26   本站原创   人气:2589
来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省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4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制度是教育部在国家统计局批准备案的一项正式的统计制度,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依托行业企业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专项统计工作。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统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好本市(区)区域内的职工教育统计工作。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的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并单独报送。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组织要及时安排部署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做好本部门(单位)、行业组织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的组织、汇总、审核工作。
          三、统计工作继续采取抽样统计方法。各市(区)教育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统计,要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10%的比例进行,并按此比例推算本行政区域全部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数据,统计对象限于企业职工。
          四、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的职责。各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和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与企业对接,保证高质量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五、各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在填写有关统计报表时(见附件),要认真阅读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务必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不得估报数据。
          六、2014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汇总等工作由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提供技术支持。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请登录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有关技术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我省的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委托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成人教育分会(筹)组织实施。
          七、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务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将汇总的统计报表和工作报告书面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八、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李春娥   029—88668836
          陆升武   18192562972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政编码:710061
          (二)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成人教育分会(筹)
          联系人及电话:吴 焱  029-81896143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邮政编码:710119
          (三)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技术问题咨询
          1. 统计报表业务咨询:李一扬  13651267248
          2. 网上填报系统相关技术咨询:
          客户服务部 021-25653066
          服务时间:8:00-22:00人工接听(其余时间为电话录音)
          附件:   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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