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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教安〔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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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4-10 16:25:29   本站原创   人气:7154
来源:基础教育一处(安全管理处)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进一步减少安全事故起数和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实现校园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活动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省教育厅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的通知》(陕教安办〔2015〕2号),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每月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主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按照要求开展好应急演练活动,切实达到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坚决防止在演练中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竞赛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立足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结合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继续在开学后、放假前和组织应急演练等重点时段,以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组织观看专题视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包括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避免拥挤踩踏、预防煤气中毒、防范校园伤害等重点,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努力杜绝打架斗殴事件。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充分利用法律课、班会、法制讲座、演讲、朗诵比赛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避免“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要不断巩固和扩大2014年陕西省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成果,按照《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组织好2015年全省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并踊跃参加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
          加强防溺水工作。防溺水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要让每个学生牢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各地教育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应要求学校于4月底前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印送至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并回收回执,妥善保管。溺水多发地区的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学生是教育和防范重点,今后各地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防止不法分子侵入校园。近期,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联合出台了《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陕公治〔2015〕42号)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陕教安办〔2015〕4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要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防范薄弱学校“三防”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满足必要的防范需求。要积极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社会综合治理。要排查管控可能对中小学生造成威胁的人员,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校车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禁使用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黑校车”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落实教育部门备案制度。组织活动的学校要提前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加强防性侵工作。要切实落实《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校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要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要加强教职员工管理,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三、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采取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义务,承担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期间的监管职责。对于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要发挥其他监护人、村(居)委会、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关爱,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约谈、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将学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一票否决”范围。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强化同治安、消防、交管、交通、安监、质检、国土、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各相关部门学生安全工作职责,形成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为学生编织一张安全的保护网。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把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深刻汲取宝鸡世纪职业高中对一次死亡3人严重交通事故隐情不报、造成死者家属聚集上访、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沉痛教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领导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报送信息和处置事故,坚决避免事故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为促进全省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件: 1.    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doc
                   2.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doc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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