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区)教育局:
按照《关于启动实施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2014〕2号)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工作进行中期评估,调查了解各市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1.“春笋计划”课题研究开展情况;
2.专家报告团成员举办讲座和指导研究性学习开展情况;
3.高校实验室开放后组织参观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市(区)自评。4月底前,各市(区)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思路和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填写“春笋计划”中期评估表(见附件),以市(区)教育局名义上报“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上抽查。5月中下旬,省教育厅对有关市(区)进行抽查评估,形成“春笋计划”中期评估报告。
联 系 人:南 钢
电 话:029-88668959(兼传真)
电子邮箱:jytjj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