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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的通知

陕教职办〔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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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1-22 16:10:43   本站原创   人气:5898
来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教职成〔2014〕14号,以下简称《大纲》),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新修订的《大纲》在德育工作的目标要求、教育内容、工作原则和实施途径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任务和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各地各学校应在认真学习领会《大纲》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地各学校要把贯彻落实《大纲》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结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把贯彻落实《大纲》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拓展德育内容,创新德育途径,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以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德育工作始终,着力加强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精神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知识教育、职业生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各地各学校要通过聘请专家做辅导报告、举办《大纲》知识竞赛、围绕《大纲》开展德育课题研究等形式,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大纲》内容,领会《大纲》精神,并按照《大纲》的要求开展好、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大纲》培训纳入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内容,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大纲》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德育工作队伍的工作水平和贯彻执行《大纲》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开创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
          联系人:段海平      电话:029—8866883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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