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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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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5-8765
  • 发文字号:陕教规范〔2015〕1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5-01-05
  • 发布日期:2015-01-09 16:03:13
  • 类  别:政策法规
  • 浏览次数:8847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要求,特制定《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从2015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和认定,由各市(区、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各市(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评选认定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请各市(区、县)教育局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本《指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至2019年2月28日自行废止。
          联系人:王洪飞       
          
    电话:029—88668805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doc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A
    二级指标B
    分值(分)
    A1
    依法治校的组织领导
    B1
    办学指导思想或学校规划中明确体现依法治校理念。
    3
    B2
    建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B3
    建立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度。
    2
    B4
    学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解决依法治校中的重大问题。
    2
    A2
    治理结构
    B5
    党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完善。
    3
    B6
    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规范。
    2
    B7
    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健全,运行正常;党内民主评议制度健全,运行正常。
    2
    B8
    校长权责明晰。
    3
    B9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规范。
    2
    B10
    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运行正常。
    2
    B11
    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参与学校治理。
    2
    B12
    推进校务公开,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教师职务评聘、教师校长轮岗等事项,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2
    B13
    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学生联系制度,定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
    2
    A3
    建章立制
    *B14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施行章程。
    3
    B15
    依法建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学籍、人事、师资、资产与财务、后勤保障、安全等)。
    3
    B16
    依法公布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
    2
    B17
    适时修订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
    2
    A4
    规范办学活动
    B18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2
    B19
    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学籍管理,落实控辍保学制度。
    2
    B20
    无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现象。
    2
    B21
    教学管理活动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3
    B22
    严格执行资产与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有效。
    2
    B23
    师德建设纳入日常管理。
    2
    A5
    法治教育
    B24
    法治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
    3
    B25
    配备法治副校长,并能有效履行职责。
    2
    B26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
    2
    A6
    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
    B27
    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
    2
    B28
    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和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等行为。
    2
    B29
    无因学校过错造成学生伤害的现象。
    2
    B30
    学生公平使用教育教学资源。
    2
    B31
    学生学业、品行评价标准一致。
    2
    B32
    处分学生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正当。
    2
    B33
    有健全的学生申诉制度。
    3
    A7
    尊重和保障教职员工权利
    B34
    依法聘任教职员工。
    2
    B35
    保障教职员工实施教育教学、科研、职务评聘、培训进修等权利。
    2
    B36
    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渠道畅通。
    2
    B37
    有健全的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
    3
    A8
    安全管理
    B38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和责任落实。
    2
    B39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正常。
    2
    B40
    有可操作的校园安全与应急处置预案。
    2
    B41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
    2
    B42
    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保障良好校园周边环境。
    2
    A9
    依法治校成效
    B43
    法治教育、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等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县(区)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2
    B44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未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者处罚。
    2
    *B45
    近3年无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学生犯罪案件、无教师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3
    说明:1.本《指标》满分为100 分,85分及以上合格;
    2.打*号的为一票否决项。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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