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省教育厅党组于2014年9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党〔2014〕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习近平同志对老干部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针对我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实际,对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意见》下发后,在教育系统广大老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精神,总结典型经验、研究工作措施,做好新一年的老干部工作,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及具体措施,书面(含电子版)报省教育厅离退处。
联系人:叶长义
电 话:029-8727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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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