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确定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4年度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陕教高〔2014〕2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日期:2014-12-25 15:29:20   本站原创   人气:4056
来源:高等教育处
    各有关高职院校: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陕办发〔2014〕2号),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15号),省教育厅通过材料初审、条件核查、现场考察等程序,完成了2014年度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省教育厅确定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期为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共3年。
          请立项建设单位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式3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待批复后,正式启动建设工作。
          联系人:罗继军   
          
    电话: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24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