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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组建及职责行使情况调研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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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2-15 16:21:01   本站原创   人气:4572
来源:基础教育一处(安全管理处)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省教育厅于2012年4月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陕教基一〔2012〕15号),指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搭建平台,支持鼓励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两年多以来,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发挥家长支持教育,参与教育的积极作用,近期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分赴部分市区,对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教育局认真总结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进展情况,从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教育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总结成绩,分析现状,提出对策,形成书面报告。
          二、请各市(区)教育局做好配合调研的准备工作,认真完成调查表的填写。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抽取部分县区进行实地调研。
          三、请各市(区)于12月24日前将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和调查表报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联 系 人:李燕妮 张兴宝
          电   话:029—88668926
          电子邮箱:jjyc2010@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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