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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陕教师办〔201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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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0-24 15:44:51   本站原创   人气:4972
来源:教师工作处
    各高等院校:
          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3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校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教师遴选及培训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的教师为开设有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每门课程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少于2名。
          二、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主要通过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系统进行,分为集中培训、网络直播培训、在线培训和网络公益讲座,由陕西省分中心(设在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具体实施我省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
          各高校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注册报名,在陕西省分中心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参加网络直播培训课程的教师在网培中心网站注册报名,直播时段自主收看网络直播,地点不限。参加在线培训的教师,由各高校组织教师在陕西省分中心购买在线学习卡,并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学习。已经与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合作,建设了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的高校,由学校组织教师集体选课报名。
          为促进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面向全国高校教师开展公益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和学者开设网络公益讲座(网络直播讲座),各高校可自设分会场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学习。曾经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可登录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直接收看。
          三、参加集中培训和网络直播培训的教师每人每门课程收费600元,集中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加在线培训的教师每人每门课程收费450元。
          四、对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我省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管理指导,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处)029—88668692
          赵登攀(省教育厅高教处)029—88668916
          王月红(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
          传真电话:029—85308120、18702921058
          电子邮箱:yxyb@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逸夫楼二层205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1017
     

    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本科教学工程”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高函〔2012〕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1、2、3、4)。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研讨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精品开放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等担任主讲教师。培训对象为高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培训方式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分为集中培训、网络直播培训、在线培训和网络公益讲座。其中,集中培训一般安排在周末,参训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各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或相关高校,列入我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的受援高校,可直接在本校开设分会场组织教师免费参训。网络直播培训是教师在网上直接报名参加培训的一种便捷培训模式,参训教师可在直播时段自由选择参加网络直播培训,地点不限。在线培训包含网培公开课、公开选修专题及各类课程教学(专题)培训,学习时间和地点不限,教师通过点播视频进行自主学习,并参加在线辅导和交流活动。教师可通过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集体选课报名或在“网培中心”网站上自主注册报名参加培训。网络公益讲座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在培训中心或相关高校设置主会场,学校可自设分会场组织收看,已参加培训的教师可登录“网培中心”网站直接收看。
          参训教师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提前注册报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网培中心”另行通知,会务及技术支持由“网培中心”依托单位——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地网培分中心承担。具体培训信息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可获得由“网培中心”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对参训达到一定标准的教师,将颁发我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具体标准由“网培中心”制定。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校。
          附件:1.   2014年下半年集中培训课程1.doc
                  2.   2014年下半年网络直播培训课程.doc
                  3.   2014年下半年在线培训课程.doc
                  4.   2014年下半年网络公益讲座.doc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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