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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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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3-03 17:14:48   本站原创   人气:4114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处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确保立项的教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关于批准2013年度陕西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3〕45号)、《关于批准2013年度陕西省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3〕46号)、《关于批准2013年度陕西省驻陕军事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3〕50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3年度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3〕44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我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举措,请各有关高校要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过程管理,高质量做好省级教改项目的开题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的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1日至3月31日,由承担教改项目的各高校负责组织和指导本校各项目组的开题工作。各高校须将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和开题评审专家组名单(由5—7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少于2名,本校专家不得多于2名)提前10天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高教处将对各高校教改项目开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与指导。
          三、开题工作结束后,请各高校于4月3日前将本校教改项目的任务书(见附件1)和开题报告(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教改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省教育厅将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中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科教改项目联系人:贺 进
          电话:029—88668939,邮箱:2000hejin@163.com
          高职教改项目联系人:罗继军
          电话:029—88668916,邮箱gjcluo@126.com
          成教教改项目联系人:李顺光
          电话:029—88668916,邮箱:gjcr408@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附件:
          1.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2.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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