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十二五”期间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及《关于创建陕西省示范特教学校的通知》(陕教幼发〔2000〕3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咸阳市彬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咸阳市彬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工作、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基本达到了《陕西省示范特教学校评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咸阳市彬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陕西省示范特教学校”。
希望你局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示范特教学校的创建、管理和指导;彬县特殊教育学校应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何方
电 话:029—88668965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