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申请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的相关文件收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教基办〔2007〕26号)及《关于印发〈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的通知》(陕教语〔2011〕12号)精神,经组织专家检查评估,省教育厅同意安康市旬阳中学等13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市教育局指导以上学校对照《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按照评估反馈意见,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校在当地推广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区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规范使用作出新的贡献。
此复。
附件: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13所)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11日
2013年11月11日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13所)
旬阳中学
旬阳县城关小学
旬阳县第三幼儿园
旬阳县城关一中
西安爱知中学
商洛中学
商洛市小学
商州区中学
商州城关小学
商州城关第二小学
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
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四皓小学
商洛双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