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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教材使用版本的通知

陕教基一〔201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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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6-03 15:48:11   本站原创   人气:20591
来源:基础教育一处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及各市(区)教材使用版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2013年用于教材选用时间不足,为保证我省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和教材使用的稳定性,除未能通过教育部2013年教材审定的个别教材版本外,各市(区)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继续沿用2012年所选用的教材版本。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征订、使用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布的教材使用版本,指导各中小学及时做好教材的报订工作,确保秋季“课前到书”。
          三、自2014年秋季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所有年级将全部使用修订后的教材。希望各地按照省教育厅教材培训的要求,督促和配合相关教材出版(租型)单位做好修订版教材的师资培训工作,并确保培训质量。
          四、花城、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音乐《五线谱》教材,由于未通过教育部2013年复审,为便于学科培训和评价,并考虑到学段之间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凡选用花城、广东教育出版社《五线谱》教材的县(区)和学校,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暂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五线谱》教材。
          五、省教育厅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在当地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从省编地方教材目录中选择一到两种省编地方教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使用。
          六、中小学教材由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发行单位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榆林、延安两市的教材发送到位,8月31日前,将其余各市的教材发送到位。
          七、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教科书征订、发放、使用环节做好督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将采取一定方式加强对学生用书情况的检查,对查出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省教育纪工委 029—85582596
          基础教育一处 029—88668927
          教材管理中心 029—88668677
         
    陕西省教育厅
                                   20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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