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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

陕教师办〔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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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2-21 09:27:20   本站原创   人气:3827
来源: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决定与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联合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教师司〔2013〕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动员社会各界,发现、推荐、宣传、学习身边像张丽莉一样的优秀教师,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教师典型,充分展现新时期“有大爱”、“有思想”、“有方法”的教师新形象,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活动时间
          2013年全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 月一3月,活动征集宣传;
          第二阶段:4 月一6月,在全省推出“师德宣传季”;
          第三阶段:7 月一9 月,庆祝教师节活动期间宣传表彰;
          第四阶段:10 月一12 月,赴地市及高校作巡回报告。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要以市(校)为单位,结合中小学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各校发现和推荐身边的优秀教师,一是以图文、视频等方式,联合本地教育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进行展示和报道;二是通过网络、信件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三是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图文征集活动。
          (二)在各种媒体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省教育厅将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陕西教育》、《教师报》等媒体开设专栏进行挖掘和宣传;各市、各高校应通过网站、电台、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页面;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微博推荐和宣传身边的优秀教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各基层学校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活动,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开展相关活动,并利用当地教育网站和相关宣传渠道进行报道。
          (三)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推荐1—3名教师作为媒体重点宣传典型,提供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和推荐情况介绍。相关材料务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联 系 人: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
          电子信箱:sxsf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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