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
2011年省审计厅对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表明,各市(区)教育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对校安工程项目建设非常重视,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建设进展比较顺利。但是,审计也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擅自调整或改变建设内容;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不规范,出现新增债务;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质量及安全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就加强我省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的重要性
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明确要求,是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决决算真实、合法、有效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和《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安工程所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各市教育局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树立依法执政和从严治教的理念,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校安工程审计工作,督促所辖县区搞好工程审计工作回头望,凡是竣工未经审计的,要求项目学校积极主动督促、协助施工方尽快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形成完整规范的竣工决算资料并及时送审。
二、竣工决算审计内容
竣工验收是否规范,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都是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竣工决算审计内容主要有:
(一)工程规划、设计情况。主要包括:规划是否符合鉴定报告及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的要求,设计是否与鉴定报告有关加固改造建议相衔接。是否执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满足科学、合理、安全、节约的原则,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等。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履行报批手续而随意调整规划和建设规模的情况等。
(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计划是否及时下达,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资金拨付是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执行,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白条抵账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是否出现新的债务等问题。
(四)政策执行和建设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等四项制度。
(五)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主要包括:土地合理利用情况,征地手续办理情况,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等。
(六)工程质量及决算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期竣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建设质检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多计、虚报工程费用行为等。
三、送审程序和要求
项目学校在单体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以正式文件报请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进行内审。
在完成竣工决算审计之前,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付比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联系人:杨鹏 电话:029-88668683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