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1〕22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11年度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继电保护实训基地等24个实训基地为2011年度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现将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有关院校认真做好实训基地的各项建设工作,切实保证对实训基地的经费投入,确保实训基地的建设成效。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