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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陕教基一〔201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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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2-13 11:04:30   本站原创   人气:7866
来源:基础教育一处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组织了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并下发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基一〔2010〕17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教学成果评选。在各市(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共评出852件优秀教学成果〔文本类331件,网络和多媒体类238件,自制教(玩)具类261件,校本课程类22件〕。经研究,现将获奖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2010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各地、各单位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成立评选工作机构,积极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对所申报成果进行层层审核、评选;成果分布地区多、参与单位多,参加人员广泛,涉及了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个方面;成果整体质量较高,抓住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应用价值强;网络抄袭现象基本消除;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申报和获奖成果数量有所增加;今年首次纳入成果评选范围的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质量较高,提高了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集中反映了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成就。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区域之间、学段之间、学科之间等获奖成果不平衡,有相当一部分县区空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村教育申报、获奖数量偏少;部分市区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不规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成果评选机构,完善成果评选制度和机制,强化成果申报培训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加大成果审查和把关力度,努力提高成果申报质量。要注重教育类别、学科、学段、区域之间的平衡,增加小学、初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申报数量,具有专利证书的自制教(玩)具类作品,在申报时,专利证书与作品一同报送。要从实际出发,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表彰、宣传和推广,真正把这些优秀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附件: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获奖名单(不印发,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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