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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英龙项目、邵逸夫项目、特殊教育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教发办〔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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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4-26 00:00:00   人气:4157

    各有关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我省学校建设项目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经研究,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对特殊教育项目、邵逸夫项目、朱英龙项目等在建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的特殊教育项目、邵逸夫项目、朱英龙项目等在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建设审批手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的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于2010年4月30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三、如果出现未按照规划要求的建设内容、进度、程序等内容实施的项目,在报告中必须说明存在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如实上报各项目检查情况。
          联系人:权炜      联系电话:029-87338584(传真)
          附件:在建项目一览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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