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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网络远程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教师〔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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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4-06 00:00:00   人气:14256

    各市教育局:
          现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网络远程培训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韩润社(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马  骐(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29-87338623、87333846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教学人员(初级)网络远程培训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实施方案》(陕教师〔2009〕63号)精神,省教育厅根据《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络课程》,制定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网络远程培训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是为我省各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提供的网络远程培训指导说明,是开展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网络远程培训的管理依据。
          我省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网络远程培训选用由教育部师范司和国家项目办审批,北京大学开发研制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络课程平台》,该课程参考了国际主流的网络教学模式,采用引领式在线学习模式开展教学,且与我省现用的培训教材配套。
          为促进项目的深入开展,省项目办开设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专题网站,该网站是省项目办与各市、县(区)项目管理部门交流、协作的平台,为各级培训机构和教师提供教育技术能力网络培训和相关培训支持等服务。
          一、网络远程培训管理与教学管理方式
          (一)课程的项目管理分为省、市、县(区)三级管理体系。
          (二)各级课程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省项目办负责组织各市网络远程培训课程辅导教师和教学监督(管理者)人员培训和研修活动;市级项目办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地辅导教师和教学监督人员,并组织开展一线教师的培训工作;县(区)级项目办负责组织本地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学习与管理。
          (三)课程的教学活动通过网络课程平台在线进行。网络课程平台概述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
          (四)培训采用班级学习方式进行,班级组成要求为:
          1.每个培训班学员人数为50—100人。
          2.每个培训班设1—2名辅导教师。
          3.每个培训班设教学监督员2—3人,分别由各级项目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五)课程结业与证书
          1.学员逐次完成相关模块测验、讨论和作业后,提交结业申请。
          2.辅导教师完成对参训学员作业、讨论等评价后,平台将生成各学员的培训成绩。
          3.省项目办审核后,将培训成绩反馈各市项目办。
          4.结业证书由省项目办统一向培训合格学员颁发。
          二、各级项目办具体职责
          (一)省项目办职责
          1.负责全省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监督指导市、县级培训日常工作。
          2.逐年完成各市辅导教师、教学监督员的培训和研修工作。
          3.按照各市上报的培训计划完成开班工作(详见附件:网络课程开班流程)。
          4.采取必要措施,协调、检查、指导、评估各市网络培训课程的实施情况。
          5.定期在项目专题网站上通报每期参训学员学习情况和辅导教师教学情况。
          6.负责参训学员的结业审批及颁发结业证书。
          (二)市、县(区)级项目办职责
          市、县(区)级项目办将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负责网络课程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1.了解网络远程培训的目的和宗旨。
          2.了解网络课程的内容和平台的管理要求。
          3.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研究本地区网络培训的发展规划、方案,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点。
          4.按照网络课程必备的硬件及网络环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为顺利开展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5.市、县(区)级项目办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完成辅导教师、教学监督等人员的组织、管理以及研讨备课等工作,并完成学科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名单的汇总与上报等工作。
          6.负责为每个培训班选派1—2名辅导教师和2—3名教学监督人员在线组织、监督管理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
          7.负责完成开班前各个角色名单的登记、汇总、上报、下发等工作,确保参训学员、辅导教师、教学监督等人员在开班前能够进入网络课程平台。
          8.协调、检查、指导、评估各培训班网络培训课程的实施情况。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完成学员学习评价和辅导教师教学评估等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省项目办。
          三、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辅导教师服从各级项目办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承担培训任务。在网络远程培训期间,辅导教师须按照工作规范要求(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保证在线辅导时间,有效引导参训学员学习,指导学员按照课程要求完成学习内容和相关作业。积极与教学监督和学员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并解决学员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和其他情况。
          四、教学监督人员基本职责
          各级教学监督员必须按照操作指南(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严格对课程开展情况、学员在线学习情况、辅导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在线了解、监控和督促。
          (一)培训进程的管理与评估:检查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掌握课程计划实施进程;根据要求组织辅导教师进行开班前准备工作;收集、保存并分析培训过程中各模块的调查反馈数据;了解本地参训学员培训结业情况。
          (二)学员学习情况的管理与评估:组织和监督参训学员在线登录和学习情况;了解和评估学员的学习进程、活动参与程度及作业完成情况;审核学员学习成绩。
          (三)对辅导教师教学的管理与评估:通过多种方式检查、了解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估辅导教师教学指导和协调能力,及时解决辅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四)教学监督员要及时将各方面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并就其中重要问题开展讨论,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五、辅导教师、教学监督员选拔要求
          (一)辅导教师选拔要求
          1.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有较为便利的上网条件,并能保证培训期间每天登录教学平台的时间。
          2.参加过省级网络辅导教师培训并合格者,以学科教师为主。
          3.热心于项目教学工作并具备相应的教育技术指导能力,能够承担本地区的网络课程培训任务。
          (二)教学监督员选拔要求
          1.具备网络学习的环境与条件。
          2.参加过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并合格者,已深入了解网络课程教学和管理要求。
          3.具有项目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较高的指导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主要由各级项目管理人员或优秀辅导教师担任。
          六、教学及技术支持服务
          各级项目办管理人员必须与培训班辅导教师、教学监督及本地区技术支持人员密切合作,确保所有开设的网络培训课程都能正常运行,在发生技术问题和教学疑难时,积极讨论并及时与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教学和技术支持联系表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专题网站
          教学及技术支持QQ群:24198537
          附件:网络课程开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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