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2010年对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6所院校进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名单及评估时间表附后)。
请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坚持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刘豫川 黄新静 029—8733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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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