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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陕西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陕教生〔200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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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9-27 00:00:00   人气:3973

    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自2001年国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特别是2004年开展新生数据核对和2007年实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以来,我省负责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同志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我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评选陕西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生〔2009〕6号),经单位推荐,省教育厅联评,决定对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等35个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兰永琳等58名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为我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同志向他们学习,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扎扎实实做好我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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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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