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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省参加全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陕教体〔200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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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9-27 00:00:00   人气:6220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有关学校:
          全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于2009年8月16日至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隆重举行。我省中学生体育代表团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精心组织,积极备战,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夺得田径2枚金牌,男子篮球第六名的较好成绩,列奖牌榜全国第12位,我省代表团被组委会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

    为了表彰他们在全国第十届中运会上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决定对李双双等12名优秀运动员和在本次中运会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司彦东等11名优秀教练员和褚启明等7名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通报表彰。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号召全省中小学师生向受表彰奖励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先进工作者学习,为振兴陕西学校体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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