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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

陕教体办〔200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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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9-27 00:00:00   人气:4647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09〕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教明电〔2009〕9号)精神,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张  亮   电话:029—8733864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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