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学具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省教育厅审定了《2009年秋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以下简称《学具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09年秋季学具选用和征订工作。 各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基础教育阶段配备使用学具及制作材料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学具及制作材料在教育教学中的功能,通过学具的使用切实达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作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
学具及制作材料的配备要坚持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相对统一和“少而精”的原则。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理顺学具发行渠道,规范学具配备管理工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学具配备(发行)费不得超过定购价25%的规定,严禁学具配备中不讲质量只讲发行折扣的行为。严禁随意征订、重复配备,对配发中搞不正之风以及严重违反学具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具配备管理工作,加强对征订、配发等环节的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学具目录》之外的产品进入校园。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以便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29—87338627、86266042
传 真:029—86262255
联系人:武小梅 蒋祝平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