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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2009年度培训工作

陕教师〔200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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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4-17 00:00:00   人气:4559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现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2009年度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唐  澍(省教育厅师资师范处)

      马  骐(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29-87338624、87333846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2009年度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省教育厅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整体工作安排,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特制定2009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以建设信息化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能力和水平为落脚点,努力造就一支教育技术能力强的新型教师队伍,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根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和试点工作实际情况,2009年度我省的培训任务分为三类: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试点地区教师培训。同时开展各市网络培训试点工作。

    二、组织形式

    全省培训工作在省项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实施。省项目办负责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网络培训试点工作,相关市督促各试点地区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工作;试点地区继续按照要求完成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任务。

    三、各级培训基地要求

    各级项目办加强对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省项目领导小组制定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市级培训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1)进行认真筛选。2009年度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设1-2个市级培训基地,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培训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上报省电教馆。

    省项目办负责省级培训基地的建设。省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市级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通过评估认定后,各市级培训基地方可承担培训任务。

    各培训基地除符合教学条件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要特别重视组织具有丰富相关学科教学经验的省级骨干教师进行教学,并按照《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和教材进行。教学主要在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进行,要保证一人一机,在授课过程中要以任务驱动来设计教学主线、教学活动和学习活动,帮助参训教师领悟标准、掌握大纲、吃透教材,通过“任务驱动、强调活动、强调参与”的教学模式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四、培训安排和培训对象要求

    1.省级培训

    省项目办负责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请于4月15日前上报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见附件3,已参加过2007年该项目省级培训的教师除外),省级培训对象共1150名。各市上报具体人数见附件4。省级培训采用集中面授的形式。

    参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学科教学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一定的中小学学科教学经验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承担市、县网络培训班主任工作,以及相关主讲、辅导任务。

    2.市级培训

    市级培训由各市师范、电教等部门协同负责。2009年7月31日前,每市采用集中面授的形式须完成300名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各市参训教师的遴选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兼顾高中、初中和小学各学段,地域不宜分散。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所选用的授课教师必须是2008年省项目办培训的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参训教师要求参照省级。各市于4月20日前上报2009年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方案和参训教师名单。

    各级参训教师须通过所在培训基地组织的理论与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各级组织机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其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培训结束后,及时上报培训数据,并确保参训教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网络培训试点

    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的培训模式,2009年下半年开展网络环境下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试点工作。各市参加网络培训的方式、方法另文通知。

    4.试点地区培训工作说明

    2008年我省实施的12个试点单位(长安区、彬县、韩城市、西乡县、石泉县、商南县、宝塔区、榆阳区、府谷县、铜川市新区、杨凌区和石油普教移交中心)继续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试点工作培训实施方案》(陕教师〔2008〕7号)要求完成试点地区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并于4月15日前上报本年度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待培训方案通过省项目办审核后,安排配发培训教材。

    五、培训内容

    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特点,各级培训统一使用《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高教版)培训教材,主要强调培训过程中教师的体验。学习评价以形成性评价为重点,强调提交课程作品,目标明确,任务适当。

    六、经费

    教师培训经费应采取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应安排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专项资金,依法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各中小学每年从学校公用经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中安排一定的比例支付教师参加培训的费用。

    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教材费由省教育厅承担;教师本人承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市级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

      3.2009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省级骨干教师报名表
               4.各市上报参加省级培训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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