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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

陕教师〔200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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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3-06 00:00:00   人气:669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针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偏低、教师综合素质亟待提高的现状,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实施“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以“师德建设、专业素养、职业技能”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为我省县级以下(含县级)中小学校培训教师15万名,力争使培训覆盖面达到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80%以上的中小学校,以全面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在“普九”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面向农村原则。“计划”的实施必须面向我省广大农村地区,尤其要以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乡镇以下中小学校为重点,为这些地区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提高机遇。通过“计划”的实施,努力构建和完善我省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二)送教上门原则。长期以来,交通不便、经费不足、工学矛盾突出、培训资源匮乏等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农村地区师资培训水平和教师素质提高的主要因素。为克服这些因素,“计划”的主要培训活动必须坚持深入基层、送培下乡、送教上门原则,组建模范(优秀)教师和师资培训专家讲师团走下去,把优质培训资源送上门。
          (三)实践创新原则。“计划”的实施必须面向学校、面向课堂,突出实践,突出创新。要根据农村一线中小学教师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制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方式、开展培训活动。通过创新的活动,使广大农村教师能够接触新理念、开拓新视野、学习新内容、感受新形式、体验新技术,切实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他们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
          (四)免费培训原则。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体现教育公平公正、惠及农村教师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今后五年内,省教育厅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计划”的实施,主要用于实施“计划”的各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和组织管理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必须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教师参加培训活动的往返交通费、生活补助费应由市、县基层财政给予报销或适当补贴。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主要负责制订行动方案,落实培训经费,组织开展省级培训,检查、评价、验收各市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省项目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全省项目工作。
          (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适合本市实际的项目执行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责任落实和目标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研讨和交流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评价、有总结,边实施、边交流、边提高,切实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省、市、县(区)各级教师培训院校和教研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为农村教育、农村教师服务的意识,深入农村学校,了解农村教师的培训需求,研究农村师资培训的有效内容和方式。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研制科学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各基层中小学校要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及时落实培训指标,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并配合开展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活动。
          (五)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注重典型活动案例的收集,加强各类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的整理,不断探索我省农村教师培训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为今后的师资培训工作积累宝贵的培训经验和优质的培训资源。 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8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请各市教育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一定要通力配合,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8年度行动方案
          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省教育厅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整体进展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行动方案。 2008年度将以培训者研修为先导,以新课程背景下农村教师专业知识拓展和专业技能提高为主要内容,通过送培下乡和院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一、培训者研修项目 培训者队伍建设是加强基层师训基地建设、确保“计划”实施质量的基础环节。开设培训者及培训研修班,围绕“培训什么、怎么培训”这一基本问题,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实践反思等形式,使培训者树立现代培训意识,共同探讨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特点和规律,掌握新时期适应农村师资培训的主要方式和方法,提高培训者组织开展师资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市、县级师资培训基地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培训者培训队伍,以促进我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顺利开展,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研修对象:市、县两级培训院校、教研机构任课教师。
          (二)年度任务:2008年7月底前完成1000名。
          (三)研修内容:现代教育理论;学科最新知识与信息;新课程背景下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内容与模式研究;讲师团组建及教研活动方式研讨;国内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与中小学教师学科教育能力培养研究等。
          (四)研修方式及期限:省级培训机构集中培训10天(64学时)。
          (五)管理职责: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对象的推荐和选派,省级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培训。
           二、“阳光师训”项目 “阳光师训”项目是实施我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方式之一。
          (一)行动方式 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建“阳光师训”行动计划讲师团,深入辖区内县级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既把优质培训资源送到广大农村学校,也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之情如阳光雨露般送到广大农村教师的心上。
          (二)讲师团成员组成 1.近年来我省评选出的中小学现职特级教师、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模范(优秀)中小学教师(或教学能手); 3.各级培训院校、教研机构专家和教师。  
          (三)行动要求
          1.深入基层,送教上门。讲师团必须深入县级以下初中和小学组织开展各学科培训与教研活动,培训时间2—3天;
           2.形式多样,突出实践。讲师团要通过专题讲座、上示范课、案例分析、评课议课、专家答疑、互动研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和教研活动。在传播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和优秀教学艺术的同时,还要与基层教师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充分享受彼此的经验,尤其要帮助他们解决在新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突出操作性和实践性,使培训更贴近教师、贴近课堂;
           3.面向课堂,示范引领。讲师团既要形成师资培训专家和一线模范(优秀)教师优势互补的培训团队,更要注重发挥中小学模范(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每个培训点,至少必须由讲师团中的优秀教师亲自主讲一节示范课。在基地选择上,既要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作为当地学习与资源中心的作用,也要引领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成为本学区的校本研修与交流基地;
          4.精心设计,及时总结。讲师团的每一次活动都必须事先由全体成员共同研究,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资料(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收集、整理和汇总。要及时征询培训对象的反馈意见,做好培训活动的评估和总结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
          (四)年度任务: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教师30000名。
          (五)管理职责:讲师团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教研活动。
          (六)名额分配:西安、宝鸡、渭南、咸阳、榆林、延安、汉中各3000名,;商洛、安康各2800名;铜川2500名;杨凌500名;石油普教中心400名。请各市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培训方案,于2008年5月底前报师资师范处。
          三、基层队伍建设援助计划 随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中小学教师队伍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的不均衡现象日益突出。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教师学历结构偏低、骨干力量匮乏的现状,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基层队伍建设援助计划”,2008年为我省50个国家级贫困县免费培训一批中小学骨干教师。
           (一)培训对象:我省50个国家级贫困县骨干教师。
           (二)年度任务:2008年年底前完成100名。
           (三)培训内容:新课程背景下的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培训;学科最新知识与信息拓展;新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培训与研讨;专业素养培训;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培训;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等。        (四)培训形式和期限:在西安市有关中学研修一学期。
           (五)管理职责: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对象的推荐和选派,省级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培训。 四、英语教师专业技能提高项目 按照国家实施素质教育和中小学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除了具备最基本的教学技能之外,根据学科教学特点的不同,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和学科教学技能,尤其应具备把各项技能巧妙、恰当地综合运用于课堂教学活动中的科学方法与策略。“教师教学技能提高计划”是省教育厅专门针对提高我省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而开展的专项培训计划。2008年首先开展英语学科的专业技能培训项目。
          (一)培训对象:农村中小学校英语教师。
          (二)年度任务:2008年底前完成600名。
          (三)培训内容:以听说技能为重点,主要培训提高英语教师的以下五项专业技能。1.基本职业技能(课堂教学设计技能、板书技能、讲授技能等);2.学科教学技能(听、说、读、写、译等技能);3.教学研究技能(英语学科教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信息检索技能、论文写作技能等);4.教学评价技能(英语学科教学质量评价、课程教学评价、试卷分析等方面的基本评价技能和方法);5.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电子教案、课件制作,网络应用等方面的技能)。
          (四)研修形式及期限:集中培训15天(96学时)。
          (五)管理职责: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对象的推荐和选派,省级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培训。
          五、信息技术素养提高项目 随着教育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已经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为了配合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更新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理念,提高他们的信息技术素养,增强他们在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自觉性和有效性,省教育厅决定今年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保证使参加培训的9000名教师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试点工作培训实施方案》(陕教师〔2008〕7号)执行),按时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同时,在继续做好“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的基础上,扩大该项目的合作和培训规模。“信息技术素养提高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县级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由“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提供教材和光盘,开展以项目核心课程为内容的培训。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发给“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课程培训结业证书。
          (一)培训对象:县级及以下农村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二)年度任务:2008年年底前完成3000名。
          (三)培训内容:“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课程教材和光盘。
           (四)研修方式及期限:每班25人,利用3个双休日(6天),以校为单位(或邻近学校相对集中)集中开展48学时的培训。
           (五)管理职责: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并与“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总协调机构签订相关协议,配送教材、光盘和证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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