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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的通知

陕教稳〔200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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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3-06 00:00:00   人气:395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教基厅〔2008〕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文 件   教基厅〔2008〕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受罕见寒潮袭击,我国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大雾和大雪天气,容易发生雾、雪气象灾害。同时,进入冬季后也是一氧化碳中毒和交通事故的多发期。2009年寒假和春节即将到来,这期间是学生冰上运动伤害事故和烟花爆竹伤害事故的多发期,同时也容易发生学校财产失窃等事件。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冬季大雾和大雪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加强气象监测与预警,并结合实际,提前采取措施,积极防范各类气象灾害。如遇重大气象灾害,各地可根据天气情况和寒冷程度,适当调整上课时间和假期;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统一管理,严防学生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条件下私自或结伴返家。地震灾区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取暖防寒工作。
            二、做好放假前各项安全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8〕448号)有关要求,切实防止发生学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仍使用燃煤取暖的寄宿制学校,要尽快在学生宿舍、教室和办公室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进一步完善通风和排烟管道等安全设施。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横穿结冰江河,不私自或结伴到结冰的江、河、水库上玩耍;提示低年级学生要在家长的陪同下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加强农村学校寄宿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管理。各地要针对学生放假集中返家这一特殊时段,主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黑校车的整治力度,严禁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贷车、拼装车和报废车搭载学生。要通知有条件的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贫困山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安全车辆返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地放假前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停用设施、设备安全关闭。学校假期要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假期补课。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凡因违规组织学生开展集体补课而引发安全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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