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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2009年度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和 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陕教研〔2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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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3-06 00:00:00   人气:5249
    各高等学校:
          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陕教研〔2002〕18号)、《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陕教研〔2003〕4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0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按学科范围申报。包括: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 情报 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
           二、申报者资格及推荐成果条件 申报者资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科学技术奖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学校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 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是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条件。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30日。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成果必须提供技术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技术推广类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附相关证明
          3.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凡推荐的成果是由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须提交立项部门出具的验收、结题等证明;与企业合作的研究(开发)成果,须提交企业的使用证明。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推荐条件。
          1.2008年3月30日前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研究著作、有社会反响的研究论文和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应在最后一卷出齐后方可作整体申报。
          3.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同一学科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以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非学术研究的著作、论文和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科学技术奖。
          1.凡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1)。
          2.凡推荐评奖的成果须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论文(限15篇)、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证明等。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为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3)软科学类成果为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1.凡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见附件3)。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提供全套资料。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4.学校对推荐成果进行初审评价,并出具成果评价意见。
       (三)所推荐的成果项目由所在学校初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填写《2009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登记表》(见附件4)。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七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一并上报。
          四、申报时间       请各高校将所有申报材料务于2009年3月30日—31日两日内送至西北大学宾馆,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及《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009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登记表》可在陕西教育信息网 或陕西教育网上登录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科研与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李梦泽 皇甫宜月 秦天红
          联系电话:029—87338630   87338696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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