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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培训会的通知

陕教发办〔2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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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3-06 00:00:00   人气:594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建设,特别是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素质,经省教育厅研究,定于2009年2月起举办全省《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9年2月17-18日,地点:咸阳圣都大酒店(咸阳市玉泉路防洪渠十字北30米),咸阳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刘亚峰 029-33328039、13772570553;酒店联系人及电话:李俊芳 13891088233。 第二期:2009年3月3-4日,地点:延安旅游大厦(延安市中心街十字),延安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王峰 0911-2203385,13629111799;酒店联系人及电话:李霞0911-2138444、13992118001。
            二、培训内容 1. 有关领导做动员讲话; 2.《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内容介绍及条文解读; 3. 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调查系统培训; 4. 围绕中小学校基建工作讨论座谈。
            三、参会人员
            第一期: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安康等各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的科(股)长1人。
            第二期: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杨凌等各市(区)、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的科(股)长1人。
            四、报名事宜
          请各市、县教育部门认真填写会议回执表(见附件),分别于2009年2月13日、2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咸阳、延安市教育局。参会人员请分别于2月16日、3月2日14:00后在酒店大厅报到。(咸阳市教育局电子邮箱:xy0910@vip.163.com、延安市教育局电子邮箱:ya0911@vip.163.com)
            五、培训经费
            参会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3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六、其它事宜
             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颁布是教育基建管理工作的大事,贯彻实施好该标准对于做好教育基建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请各市、县认真落实好参加培训人员,并将会议回执表按时传至相关单位,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
            2. 由于此次培训参会人员较多,请各市县严格控制参会人员。
            3. 请参会人员注意途中安全。
           联系人:省教育厅 魏星
           电话:029-87338586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会 议 回 执 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 电话 是否带司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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