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5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等。经核查后,若情况属实,将对申报人员资格予以撤销。
联系人:周淼
联系电话:029-88668929
电子邮箱:sxjytjs@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