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公开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厅属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陕西省教育厅将于6月中旬在省教育厅机关组织遴选会,拟确定5个会计师事务所参与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财务收支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厅属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被审计单位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审计工作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6月下旬
审计内容:重点围绕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领域,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财务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2. 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3. 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4. 学生济困资金计提使用管理情况。
5. 其他需要关注的方面。
二、现场遴选时间、地点
时间:6月中旬
地点:陕西省教育厅机关
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公示公告栏目。
三、遴选事务所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委托书;
2.近三年完成过陕西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2023年12月,以下同);
3.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数据和网络安全等违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项目有关要求
1.符合上述必备条件的事务所,请于6月9日(星期日)12:00前,将《参加遴选工作确认函》(详见附件2),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jytsjc@163.com,作为报名依据,逾期不再受理。
2.参加本次审计项目的事务所,需派出2个审计组(分别由注册会计师带队,每个审计组人数不少于4人),同时开展各审计组分配的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在计划工作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3.遴选确定的事务所,在审计项目开始前,省教育厅与选定的事务所逐项签订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范围、责任、义务等内容。
4.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对项目实施负全责,项目组主审现场到位率不少于80%,审计组成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全程参与项目。
5.本次审计项目费用计算基数为被审计单位2023年12月31日资产部类合计数。
6.最终审计费用的确定,将以事务所报价为基础,根据被审计单位资产量、事务所遴选报价、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组到位率,综合计算审计费用,经省教育厅审核后,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五、现场遴选需提供资料
1.审计费用报价(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单位在报价时必须按照《审计费用报价格式》逐项填写报价折扣,否则拒绝申请。
2.审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明确审计工作目标、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程序与方法、审计组织与分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等。
3.审计组人员组成。派出的审计组须4人以上,组长和主审(主审固定1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本项目完成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加盖申请文件中委派的组长和主审签章。
4.承诺书。其中内容必须对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主审全过程参与审计情况、审计实施过程和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做出明确描述,并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业绩资料。本次遴选工作所指业绩仅指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以下同),业绩以委托协议(合同)及报告为准,二 者缺一或复印件模糊、缺少印章等要素均不予认定。主审业绩认定,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5.业绩资料。本次遴选工作所指业绩仅指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以下同),业绩以委托协议(合同)及报告为准,二 者缺一或复印件模糊、缺少印章等要素均不予认定。主审业绩认定,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确定审计分组
遴选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前5名的单位,确定为参加本次财务收支审计的事务所。具体分组情况,按照综合评分排序,参考以往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由省教育厅财务处最终确定,同时通知遴选单位代表。
排序中如遇综合评分并列的情况,将按照“比较综合报价折扣,折扣低者排序靠前”的原则执行。
联系人:曾经
电话:029-88668627
附件:
4. 遴选评分细则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