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前期过程督导反馈问题完成整改的基础上,经过县级自评申报、市级初评、省级督导评估,认为咸阳市长武县,汉中市洋县、镇巴县、勉县,商洛市柞水县等5个县(区)基本达到国家评估标准。经陕西省教育厅厅务会审议同意,拟申报国家评估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19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罗东
联系电话:029-88668860
电子信箱:sxdds@126.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