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于2014年底已到期,自2015年以来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经陕西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告,该校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8日
2024年4月8日
( 实习编辑:吕钦 责任编辑:祝越 审核:刁巧燕)